律师

孟俊红
律所职务:律师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0371-86009202/9203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jh1969@126.com
擅长领域:
教育经历
华东政法大学 民商法博士学位
综合介绍
孟俊红律师2006年至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工作。
孟俊红博士师从民商法名师研习民商法,有着深厚的民商法理论功底。精于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熟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领域法律法规,擅长处理民事、商事法律实务。对国际私法亦有深入的研究。著述
从私法角度看短线交易归入权制度之不足——兼评《证券法》私法旨趣之匮乏[J].河南社会科学,2005(4):79-81.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法律定位及重塑[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7):110-113.
论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87-89.
论非法办园者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认定[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2):41-43.
网络新闻侵权的特点及预防[J].新闻爱好者,2010(9):55-56.
论我国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界分问题[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20-127.
论登记制度与物权判断——以物权判断标准的迁移为视角[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6):108-118.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非货币出资问题研究——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为视角[J].广西社会科学,2011(7):74-77.
论平等意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J].生产力研究,2011(12):44-46.
“同地同权”释疑[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41-44.
试论城中村改造中拆迁补偿利益主体的缺位与错位[J].中国土地科学,2013(2):28-32.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法律定位及重塑[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7):110-113.
论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87-89.
论非法办园者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认定[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2):41-43.
网络新闻侵权的特点及预防[J].新闻爱好者,2010(9):55-56.
论我国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界分问题[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20-127.
论登记制度与物权判断——以物权判断标准的迁移为视角[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6):108-118.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非货币出资问题研究——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为视角[J].广西社会科学,2011(7):74-77.
论平等意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J].生产力研究,2011(12):44-46.
“同地同权”释疑[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41-44.
试论城中村改造中拆迁补偿利益主体的缺位与错位[J].中国土地科学,2013(2):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