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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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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注册的厅直属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自创立以来,事务所始终与时代同行,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经历了业务领域的单一性向多元化的演变,律师实现了从全能型向专业型的转化,成为管理规范、人员精干、业务精湛的精品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多次受到表彰,多名律师多次受到司法部和司法厅的嘉奖。
     
            昌浩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团队。执业律师中,6人拥有高级职称,2人拥有博士学位,10人拥有国内或国外正规高等院校毕业的法学硕士学位,其他律师均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并拥有国内和省内知名法学院校学士学位。事务所阵容整齐,能够满足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需要。在重视实务的同时,事务所大力提倡并组织法学研究工作,律师先后参编出版法律类书籍十余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六十余篇。
     
           昌浩律师事务所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并重,业务涵盖了公司、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涉外等法律专业门类。公司、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是事务所传统的强势业务。处理了大量公司设立、并购、重组、借壳上市、国企改制、公司清算等公司法律事务。事务所长期为多家省级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法律事务,处理了大量金融类诉讼以及村镇银行设立、广发银行集合票据发行、融资租赁等非诉讼金融衍生法律事务。2004年以来,事务所在涉外法律事务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业务领域亦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参与和主持了大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涉外项目谈判和涉外诉讼法律事务。在商标、著作权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确立了稳固的地位。
     
            昌浩律师事务所废弃了内设业务部门的传统做法,成功地改变了以往“单兵作战”的方式,将原设的公司、房地产、金融、涉外、知识产权和诉讼等业务部门,整合成为三个综合业务组群。每个综合业务组群中均配备有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劳动法、行政法、刑法、房地产、婚姻家庭等不同领域的专业律师。各业务组群实行业务扁平化管理,根据客户的需要,安排相应专业的律师组成专门业务组,为公司或个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昌浩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协作、高效、务实、求精的团队服务理念。事务所要求律师定期与客户联系,加强和客户之间的沟通,确保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务所有完善的业务例会集体讨论制度和专家委员会业务研判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所有案件都能够得以准确、及时的处理。事务所内设有专家委员会和业务管理委员会,由理论水平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和业务质量统一管理。事务所律师既有明确分工,又互相协作配合,客户委托任一名律师均可以得到整个事务所团队的后台支持。
     
            昌浩律师事务所以管理规范和诚信执业赢得声誉。事务所内部建立了一整套的人员、案件管理制度和反应灵敏的监督反馈机制,形成了严格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可以确保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务所始终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一切人力、社会资源和各种积极因素,尽职尽责,以最优良的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内外客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