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社会职务
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河南省建筑房地产法专业律师、金融法专业律师
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河南省建筑房地产法专业律师、金融法专业律师
教育经历
郑州大学 法学学士
综合介绍
王玲玲律师2007年至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工作,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和公司法律事务。先后担任DS河南地区集团、HTJZ公司、RC置业、YG等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商业公司和房地产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曾长期担任河南商报法律顾问,负责房地产法律咨询和房地产法律专栏的撰稿工作,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王玲玲律师处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具备很强的案件承办能力。在合同的起草和其他非诉讼法律文书撰写方面,表现十分出色。作为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王玲玲律师参与了土地出让、规划、涉及、招投标、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以及后续物业管理等全过程法律服务,直接经手了大量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同的起草和审定工作。作为事务所总协调律师,参与了央企在河南境内四十余家企业的清算,负责业务实施、人员协调以及法律文书的撰写、审定等重要工作。参与了美国H D(上海)公司的破产清算。在诉讼领域,王玲玲律师直接经手处理了SP银行大量金融诉讼、房企HZ和RC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等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在公司法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见解。成功代理的重大案件
■成功代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黄河路支行诉某药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银行换回了1200余万元的损失;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赵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为1500余万元,代理银行制定诉讼方案、提起诉讼,最终取得胜诉;
■代理美国Home… Ltd.郑州公司申请破产案件;
■ 代理HZ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连环诉讼案件,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接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委托,担任其30余起个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为银行成功收回债权1500余万元。
■ 参与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 2010年作为事务所总协调律师,参与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数三十余户项目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审查、起草尽职调查报告;
■ 2011年作为事务所总协调律师,参与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境内四十余家企业的清算工作,负责业务实施、人员协调以及法律文书的撰写、审定等重要工作。
■ 在新乡某煤业集团公司收购河南某能源公司及其四个子公司业务中,接受新乡某煤业集团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某能源公司及其四个子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对其是否具备采矿权等法律事宜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