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律师文库 >
律师文库
老人坚持住养老院,能否要求子女支付费用
发布时间:2023-05-24    发布人:admin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成为人们时下备受关注的话题,国家不断出台政策规范和助力养老产业发展。养老机构的种类让人眼花缭乱,根据性质的不同收费价格也大不相同。那么老人坚持住养老院,能否要求子女支付养老院费用?成为部分网友关注的问题。

律师解答:

  可以。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应当由老年人自主选择,应予以尊重,合理分担费用属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合情合理应该支持。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亲属权的重要内容。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是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成年子女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此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无论父母是否再婚,除非成年子女不具有赡养能力,否则均无法免除对其父母的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承担照料责任。赡养费用应当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在选择赡养方式的时候,应充分考虑老人的实际情况、切实需求和真实意愿。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律师补充:

  养老院的费用构成一般包括床位费、护理费、餐饮费、入住押金、医疗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等。具体的收费标准,受地区经济水平、地理位置、硬件设施、老人身体状况等影响较大。

       大家在选择养老院时,一定要先对老人的身体情况有一个大体的评估,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先匹配具备护理条件的养老院,然后再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位置、床位等其他因素。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供稿:闫增辉
        审核:杜月晗